国际合作与交流处(港澳台办公室)为学校二级行政管理部门,正处级建制,是学校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对外开放、涉外及港澳台工作政策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。
国合处立足学校高质量发展和国际化办学大局,统筹规划学校国际化发展布局,一体化推进国际合作、港澳台交流、海外教学平台(孔子学院)建设等工作,统一规范所有涉外、涉港澳台业务流程,统筹涉外风险防控和意识形态安全,统筹学校对外交流合作与国际公共外交工作;承担学校教育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,对接各级外事教育主管单位,统筹中阿大学联盟交流机制秘书处、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外文版编辑部专项业务,落实各类涉外港澳台专项任务。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(港澳台办公室)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能:
1. 统筹学校教育对外开放与高质量国际化发展。负责学校国际化发展规划、制度体系与年度工作统筹,指导院系国际化建设推进与总结,组织召开学校教育对外开放领导小组会议。
2. 统筹国际合作与外事交流工作。谋划学校国际合作战略布局和全球网络构建,推进战略合作伙伴建设;负责全校国际合作项目开拓运维,重大外事活动组织、外事事项审核报批、国际会议管理、外籍短期来访邀请接待及中外人文交流工作。
3. 负责外籍专家引育与服务管理。统筹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培育申报、过程督导、运营管理与绩效考核;制定外专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,统筹外专项目策划、申报、评审与绩效管理,负责外专经费管控、工作及居留证件办理、在校日常管理与文化服务,落实上级外专工作任务。
4. 统筹学生出国(境)交流留学管理,健全学生海外交流管理制度,统筹公派留学、校际交换、联合培养等各类出境项目管理、实施与绩效评估,负责学生出境审批、行前教育、境外跟踪管理及归国成效评价,落实上级留学管理工作要求。
5. 统筹教职工因公出国(境)管理,编制全校年度因公临时出国(境)计划,健全因公临时出国(境)相关规章制度、审批流程,负责因公临时出国(境)团组校内审批、团组证照管理、签证(签注)、行前培训、出访成果督办等工作;负责统筹执行校级因公临时出国(境)计划,做好审批、执行以及总结工作。
6. 负责重大国际化办学平台建设管理。统筹中外合作办学等重大涉外办学项目及机构的培育申报、过程督导、运营管理与绩效考核,对接上级部门完成考核评估等专项工作。
7. 统筹港澳台交流与事务管理。拓展港澳台高校合作资源,做好港澳台师生交流与团组接待,统筹落实教育部港澳内地交流、对台教育交流等重点项目,规范全校涉港澳台事务管理。
8. 统筹孔子学院整体规划与制度建设。对标上级主管单位要求,制定学校孔院整体发展规划,指导各海外孔院内涵建设,健全孔院管理运行机制,审核年度工作计划、总结及经费预决算,依托孔院助力学校学科建设与校际合作。
9. 负责孔院外派师资全流程管理。统筹孔院中方院长、国际中文教师、志愿者的选拔、培训、考核、任期管理及薪酬核发,保障海外孔院师资队伍规范履职。
10. 统筹海外孔子学院日常运营与重大工作。落实上级孔院建设工作部署,统筹各海外孔院项目实施、日常运维、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置,负责孔院重大会议、出访接待、数据统计、发展报告编制及新设孔院筹建工作。
11. 负责孔院专项项目建设工作。统筹孔院来华团组、“三巡”“汉语桥”等特色项目实施,推进“新汉学计划”各类学术与人才项目落地。
12. 落实涉外协同保障工作。协同推进国际化课程、国际组织人才培养、国际科研平台以及留学生项目建设,配合开展涉外意识形态安全审查;依托涉外平台助力学校学科建设与师生国际化能力提升。
13. 承办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涉外、教育对外开放、港澳台交流及孔子学院建设相关工作。